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银行询证函业务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的相关规定,现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器装备财务公司)询证函业务服务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业务范围
银行询证函业务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审计过程中,在获取被审计单位授权后,以被审计单位名义向兵器装备财务公司发送询证函,兵器装备财务公司查询、核对相关信息并直接提供书面回函的业务。函证范围及要求应符合《通知》的相关规定。
二、纸质函证受理及回函方式
1.兵器装备财务公司函证由兵器装备财务公司资金结算部集中处理,来函可通过邮寄的方式或直接上门办理。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中国兵器大厦集团5层资金结算部收 010-68966735。
2.银行询证函格式应符合《通知》相关规定,对确定需函证但无内容的项目写“无”,对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请用斜线划掉,不应留白。
3.询证函抬头为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一份询证函只可填写一个函证基准日及一个单位,兵器装备财务公司不受理一份询证函并列填写多个函证日期或多个单位(如分公司)的银行询证函。
5.银行询证函须加盖被审计单位预留印鉴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不再强制要求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鉴。
6. 兵器装备财务公司受理A单位在兵器装备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归集到B单位在兵器装备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是否资金归集请填写为“是”,函证最后的附表“资金归集(资金池或其他资金管理)账户具体信息”需填写,注意事项:拨入或拨出资金余额为零。
三、收费标准
兵器装备财务公司询证函业务实行免费政策。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函证业务联系人及电话:张 怡 010-68966735、谭珏010-68962823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