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
协定存款
业务介绍
活期存款是指不规定存款期限,可以随时存取的款项。
业务特点
  • 1、活期存款是对公存款的主要存款品种,是成员单位办理支付结算的主要来源;

    2、存款利率低,流动性高。

计息方式
1、按季计息,每季度末20日为结息日;
2、计息时,按照 财务公司执行的利率计息,如遇财务公司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息。
业务介绍
定期存款是指成员单位将一定数量的资金一次性存入财务公司,约定期限,到期凭定期存单一次支取本息的存款。
业务品种
  • 定期存款按期限分为: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三年五个产品,起存金额1万元,多存不限。

计息方式
1、按存入日财务公司执行的利率计算,存期内若遇财务公司利率调整变动均按存入日的利率计付利息;
2、实行利随本清计息规则,不分段计息。
支取
提前支取
◆ 全额提前支取:按支取日财务公司执行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 部分提前支取:按支取日财务公司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其余部分如不低于起存金额,由公司按原存期开具新的定期存款单,按原存款开户日公司执行的同档次定期存款利率计息;不足起存金额予以清户。仅限部分提前支取1次。
到期日支取及转存
定期存款到期,成员单位应持加盖预留印鉴的“定期存单”到财务公司办理支取。若到期日未到财务公司办理款项支取,则财务公司将会按照约定对该笔定期进行处理,如未明确约定转存事宜,则系统默认为按照到期日财务公司执行的存款利率和原定期存款的期限进行自动转存。
办理流程
  • 1、办理定期存款业务,需在财务公司开立活期账户。
  • 2、客户可直接通过网银系统自行办理。也可在确认存款期限、金额等信息,按要求填写委托付款书,并加盖预留印鉴后,通过柜台直接递交或传真委托付款书的方式办理定期存款业务。
  • 3、财务公司确认无误后为其出具定期存单。
业务介绍
通知存款是指成员单位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期限,支取时须提前通知财务公司,约定支取存款的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存款。
业务特点
  • 1、通知存款的利率比活期存款、协定存款的利率高,但低于定期存款利率;

    2、存期要求低,且支取方便、灵活。


业务品种
通知存款按天数分为:一天通知存款、七天通知存款。
计息方式
实际存期不足通知期限的,按财务公司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财务公司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办理流程
  • 1、办理通知存款业务,需在财务公司开立活期账户。
  • 2、客户可直接通过网银系统自行办理。也可在确认存款期限、金额等信息,按要求填写委托付款书,并加盖预留印鉴后,通过柜台直接递交或传真委托付款书的方式办理通知存款业务。
  • 3、财务公司确认无误后为其出具通知存单。

    通知存款的最低起存金额为50万元,最低支取金额为10万元。存款人需一次性存入,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一次或分次支取通知存款时,可在网银上自行操作。如需柜台办理分次支取的,应填写《通知存款部分支取申请单》。部分支取后剩余金额不得小于50万。

业务介绍
协定存款是指成员单位与财务公司签订《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协定存款合同》,共同遵守约定的存款期限,并按约定在确定的结算账户保留基本存款额度,对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照财务公司执行的协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的一种人民币存款。
业务特点
  • 1、适合于资金结算频率高、流量大的成员单位;

    2、手续简便,利率高于活期存款,既有一般结算账户的资金结算便利,又能够享受比一般活期存款高的利息收入。


计息方式
1、按季计息,每季度末20日为结息日;
2、计息时,按照财务公司执行的利率计息,如遇财务公司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息;
3、开通协定存款业务的结算账户的存款余额不足基本存款额度的,按照财务公司执行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办理流程
  • 1、办理协定存款业务,需在财务公司开立活期账户。
  • 2、客户按要求与财务公司签署《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协定存款协议》,协议签署完成后,财务公司将客户活期存款户调整为协定存款账户,合同的有效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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